(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17日下午,安庆市首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认购林业碳票签约仪式在怀宁举行,市林业局党组书记石留喜、副局长崔小松,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赵霞,怀宁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江龙林,怀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存明,怀宁县市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发公司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仪式。
本次签约仪式主题为“碳汇增量 生态增绿”。在签约现场,江龙林介绍了怀宁县林业碳汇工作开展情况,怀宁县检察院对该院办理的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情进行简要回顾,并介绍了该案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情况。随后,案件当事人与怀宁县交发公司签订《安庆市林业碳票买卖合同》,约定通过购买并核销林业碳票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签约仪式上,石留喜指出,本案是通过碳汇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有益探索,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式,使得“认购碳汇”直接写入判决书主文。通过当事人认购并核销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不仅弥补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善期间服务功能的丧失,实现了“真修复”的效果,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理念,还避免赔偿金的“沉睡”和生态功能损失的“欠帐”。通过环境司法与生态修复的创新融合,推动地方碳汇项目落地,完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
下一步,怀宁县检察院将以个案实践为切入点,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的推广应用,促进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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