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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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泰”)聘请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利安达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 2405 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
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见审计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其依据
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对上述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
要求,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的专项说明,客
观反映了公司该事项的进展状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
督职责,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
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审慎评估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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